5月21日,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的《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简称“行动方案”)对外发布。行动方案提出,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,到2027年,美丽河湖建成率达40%左右;到2030年,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;到2035年,美丽河湖基本建成。
2573个河湖水体进入保护与建设清单
什么是美丽河湖?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美丽河湖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——
水资源方面,具有稳定的补给水源,水体流动性较好,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,稳定实现“有河有水”;
水生态方面,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,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,有代表性的土著物种得到重现,稳定实现“有鱼有草”;
水环境方面,流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,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或水质稳定达到优良,公众的景观、休闲等亲水需求得到较好满足,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,稳定实现“人水和谐”。
据介绍,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制定国家层面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,共确定2573个河湖水体,基本覆盖我国具有重要生态功能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、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江大河干流、重要支流和重要湖泊水库。如长江干流6300余公里、黄河干流5400余公里实现全覆盖,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210个重点湖库覆盖90%以上。同时,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将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等纳入保护与建设范围。
聚焦重点任务,细化制定目标,重在提质增效
在目标设置上,行动方案聚焦近三年重点任务,从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、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、积极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,细化制定了15项目标。同时,充分考虑地方工作基础和承受能力,重点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。例如,在水环境治理方面,行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,对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工业园区、城乡生活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作出部署。以入河排污口整治为例,行动方案提出“开展河湖沿岸排污口排查溯源”“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帮扶”等举措,提出“到2027年,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”。
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比较分散、容易反复,是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挑战之一。行动方案提出,到2027年,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(管控)率达到60%以上,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。
在生态流量保障方面,行动方案明确了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有关要求,对河湖生态流量管理、泄放措施落实、监测信息共享等作出部署。
“所谓生态流量,是指为保证河流生态服务功能,用以维持或恢复江河湖库生态系统基本结构与功能所需的最小流量。”上述负责人解释。对此,行动方案提出:到2027年,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;基本完成已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(核定)工作,有序推进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(核定)工作;河湖生态流量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。
在水生态保护修复方面,行动方案着重部署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,促进“人水和谐”,主要包括水生生物保护恢复、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、生境修复和监管、防洪排涝治理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、满足群众亲水需求等。
据介绍,我国已经连续三年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工作,黄河流域也开展了水生态考核的相关探索。行动方案明确,到2027年,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提升,黄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长江、黄河等重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。
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、获得感
“美丽河湖建设离不开科技支持和资金保障。”上述负责人说,行动方案提出,在科技支持方面,加强水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,强化关键技术研究,发挥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。在资金保障方面,中央财政积极支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,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;同时,倡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(EOD)等模式,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。
“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。”上述负责人说,要开展全民行动,如组织引导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者参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,提高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参与度、获得感。
“下一步,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各地统筹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治理,推动流域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协同治理,推进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。”该负责人说。(记者 张胜)